菜菜子 發達集團法務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07-17 07:38

張元銘遭停職1年 金鼎證震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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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元銘遭停職1年 金鼎證震驚
2009-07-17 工商時報 【鄭淑芳/台北報導】
金鼎證高層昨日晚間緊急召開會議,決定待收到公文之後,再與律師研究,並在最快的時間內,依法提起行政救濟程序再說。對於突如其來的處分,金鼎證資深執行副總張慶隆表示,只能用「震驚」來形容。
張慶隆強調,截至昨日為止,金鼎證都還未收到正式公文,在不知處分理由與內容下,實不便擅自發言或做任何的處置,將待收到公文之後,再與律師研究,在最快的時間內,依法提起行政救濟程序。
惟依據法規規定,張元銘被停權的起始日係自收到公文書後才起算,屆時金鼎證將先行推舉代理董事長視事。
薛翔之/台北報導
金鼎證券董事長張元銘4缺失,遭金管會停職1年。金管會檢查局於去年對金鼎證券進行例行性的金融檢查,發現有結構債交易在內的四大風控缺失,委員會昨(16)日討論通過,對張元銘個人,停職1年,公司則因受警告處分,3個月內不能申請新增業務。
金管會主秘盧廷劼強調,金檢是在去年進行,和金鼎證大股東開發金以及台版馬多夫案,「沒有任何的關係!」主要是經過這段時間收集證據,並按行政程序來走。
根據金管會的認定,此次金鼎證有四大缺失,一、金鼎證自營部操作,未考量公司最大利益,以及維護股東權益,落實風險控管;二、對結構債的附條件交易,將溢付款項退還,不利公司對債權的回收,相關作業核有缺失;三、未依內部控制作業程序,監管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依規定辦理;四、手續費折讓表銷毀,未依規定辦理等情事。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張麗真指出,協助結構債無可厚非,但當初的處理原則,是不能損及投資人的權益,金鼎證和投資公司進行多筆RS交易,其中一筆由投資公司歸還多出來的金額,沒有拿去抵銷其他筆RS,作業過程有缺失。
盧廷劼也指出,這項懲處的生效,是以行政處分函送達公司之日,開始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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