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毅 發達公司副總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07-16 11:42

電子錢包小額消費以1千元為限

【經濟日報記者陳亮諭/16日電】金管會16日在行政院會提出「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立法後相關行業發展及未來監理規畫」。
行政院長劉兆玄裁示,悠遊卡等電子票證多屬單一用途,若提升至多用途,考量安全機制下應有額度限制。
「電子票證應用安全強度準則」訂出電子票證應區分應用範圍等級,每筆以新台幣1,000元為限,但公共事業、學雜費、公共運輸等款項,則不受金額限制。

評論 請先 登錄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