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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媽媽 發達集團副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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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7-11-14 21:57
酒駕被抓 強制車險保費增加3600元
常喝酒開車的民眾注意了,明(2018)年3月起,只要民眾酒駕被警方取締,有一次酒駕違規紀錄,續保強制車險時,保費從原先只增加2100元、跳增到3600元,大增7成,若有二次酒駕,保費「加倍」到7200元,按次數累加「無上限」。
業者說,未來產險公司在承保強制車險時,將查詢被保險人前一年(例如強制車險明年2月底到期,續保時往前推一年,即查詢從今年3月1日起明年2月底)看是否有酒駕紀錄。若有,則會增加保費。目前小客車車主,一年強制車險平均保費約1700元,若投保時前一年有酒駕紀錄,續保時,保費就會增加到5300元。
值得注意的是,酒駕加費是依「車主」,例如車主A把車子借給B,B酒駕;或是車主A酒駕後換新車;或是有多台車的車主A酒駕,投保強制車險時,保費加價「全部」都算在車主A頭上,且有多台車者,每一台車保費都要加價。
從事服務業,常需跟客戶應酬的40歲小張說,未來借車給別人得更謹慎,但也認為此舉對擁有多台車子的人,一次酒駕紀錄等於「加多倍」罰款,很不公平;從事電子業、30歲小K也說,提高保費支出,是否可以遏止酒駕,仍待商榷。
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說,酒駕肇事、使他人傷亡,強制車險賠付受害人後,還會再向被保險人(酒駕者)求償,但試算追償和理賠後,認為不符成本,才拉高保費。
據統計,從2014年3月推出酒駕加費2100元至今,共有6.96萬件多酒駕被加費,加費總金額為1.49億元。(廖珮君/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