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媽媽 發達集團副總裁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7-11-07 20:39

電競納我國運動產業 未來可組國家隊

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將電競產業正式納入運動產業。未來,電競產業將可享稅法上的優惠與產業補助,也可由國家隊選拔、比賽、組訓與榮獲國光獎章。
在電競正式納入我國運動產業後,目前政府對於運動產業的扶植利多,電競產業將可比照辦理。也就是說,未來民眾參與電競賽事、觀看賽事或購買台灣自製商品的消費支出等,每年享有2萬元的綜合所得稅扣除額。而主管機關得編列預算優先補助高中以下學生,參與或觀賞賽事。
推動立法的國民黨立委李彥秀表示,運動產業是台灣未來經濟發展主力,如今電競業雖然比其他國家發展的慢,但今天終於也跨出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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