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者 發達集團董事長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7-10-21 21:37

【蘋果專題】公益勸募條例轉彎 為特定對象募款不再開罰

2017年10月21日21:27
《公益勸募條例》上路11年,屢有民眾發起募款遭檢舉,被主管機關衛福部認定踩紅線違法,口頭或發函警告;《蘋果》近年也接獲多起投訴,指稱民間勸募行為有違法疑慮。但衛福部近日政策轉彎,發函認定個人發起或為特定對象(非公益)發起的募款,不屬於《公益勸募條例》管轄範圍,代表不會處罰,也不須向各地方政府或衛福部申請許可。社福團體憂心募款將回到叢林時代,難以監督。
催生《公益勸募條例》的起源於2005年,媒體報導台灣版「羅倫佐」案例,高雄張家三兄弟得了罕病「腎上腺腦白質退化症」,盼赴美求醫,3天內募得7300多萬元,引發募款團體批評缺乏監督機制。依該條例規定,發起募款團體除須是財團法人等4類團體,還須事先提報募款計劃書,向各地方主管機關或衛福部申請,違者需立即停止募款並將款項退還給捐款人,否則可處4萬到20萬元罰鍰。
《蘋果》彙整近年報導過的相關爭議案件,發現《公益勸募條例》有兩大爭議,一是可發起募款單位僅公立學校、行政法人、公益性社團法人、財團法人等4種,未寫明「個人」不能發起募款;但衛福部過去多次也認定「沒寫」就代表「不行」,《蘋果》2013年曾接獲民眾投訴,報導「帶全家出國,正妹抱抱募款」新聞,衛福部也指違法,要求正妹退還款項。
第二項爭議是非公益目的是否可募款,該條例指「基於公益目的」適用該法管轄,但對特定對象的募款,衛福部過去也認為違法,如東森購物主持人俞嫻為罕病女兒就醫問題,透過東森社福基金會募款也被衛福部認定違法,要求退還款項。但2015年台灣大學登山社學生以培養未來「領導階層」為由,向大眾募捐50萬元登山費挨轟,衛福部卻認定未違法,標準不一。
《蘋果》日前又接獲民眾投訴,懷疑某臉書社團針對特定病童募款是違反《公益勸募條例》,再次詢問衛福部意見時,才獲知日前已發布新函釋,認定為特定對象發動募款活動,受益對象是特定個案,非屬於公益,不屬於《公益勸募條例》適用範圍。
衛福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副司長江國仁解釋,日前邀相關學者和團體開會研商,認定為「不特定對象」的募款才歸《公益勸募條例》管,如為單一特定罕病兒募款,不受該條例管轄;若發生詐欺等問題,民眾可依《刑法》詐欺罪提告。
但台灣公益團體自律聯盟創會理事長鄭信真直言,衛福部做法「令人遺憾」,新解釋會讓大型、公益目的的團體乖乖募款,卻被管很嚴,個人或私自出來募款的卻通通不管。
律師廖芳萱說,行政命令確實會因應社會變遷而變更,過去遭衛福部認定違法募款的案例,很難因現變更解釋而要求賠償;限制人民權利義務都須由法律明文規定,新解釋較符合法律意旨。
對法規出現新解釋,《蘋果》至截稿前無法取得張家三兄弟和「抱抱募款」正妹回應。罕病基金會創辦人陳莉茵則說,7、8年前曾接到張家三兄弟母親低調捐出3209萬元給該會。陳說,她向來贊成規範個人募款行為,避免資源分配過度集中,政策轉彎將考驗捐贈人的智慧。
俞嫺則說,當年募款上千萬元卻被認定違法,她只好四處借貸讓女兒出國治療,前後耽誤半年。後來女兒治療時遇到瓶頸,她都忍不住哽咽埋怨:「如果當時能早一點來治療就好了!」;女兒現已從原不會說話到可說話,從坐輪椅到可跑跳甚至游蝶式,但她也背了4000多萬元債務。俞嫺說,希望不要再有下個延誤治療的潤潤,「盼政府更重視真正要救命的募款。」
民眾江小姐認為,臉書上為罕病兒、小貓、小狗等募款很多,如果這類募款也要事先申請提計劃,等政府核准了,該救援的對象也早就掛了。(唐鎮宇/台北報導)

評論 請先 登錄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