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菜子 發達集團法務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07-10 06:41

公司債交易免稅 券商盼實施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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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債交易免稅 券商盼實施十年
【經濟日報╱記者李淑慧/台北報導】 2009.07.10 03:17 am
行政院日前核定「證交稅條例」修正案,決定於特定期間停徵公司債、金融債證交稅。券商公會建議,公司債、金融債交易稅停徵時間採固定年限十年。
不僅如此,券商公會建議,當公司債與金融債交易金額達公債交易金額的50%以上,政府再來考量公司債、金融債復徵事宜,以落實扶植債券市場永續發展的目標。
公司債、金融債的次級市場交易向來非常冷清,主要是因為大部分購買公司債、金融債的投資者是長期投資人,買進後都是持有至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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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公司債、金融債交易量和公債比約是2比98 ,因此要等公司債、金融債交易量達公債的50%,恐怕不止十年的時間。
為促進債券市場發展,行政院已經審查通過證交稅條例第2條之1修正案,將賦予公司債與金融債券明年1月1日起繼續享有免徵千分之1證交稅的優惠待遇。但行政院握有停徵權,可視債券市場與經濟狀況決定暫停徵收債券交易稅;也決定復徵公司債、金融債證交稅。
原本公司債、金融債的證交稅,在「促進產業發展條例」中是免徵,但因促產條例將於今年底落日,債券業者也積極爭取公司債、金融債維持免徵交易稅,以免影響債券市場發展。
證交稅條例修正案已獲行政院審查通過,並已送進立法院,但立法院下一會期要等到9月才開議,是否能趕在今年底前通過還是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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