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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鈺儿 發達集團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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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7-06-02 14:43
特別股處理現歧見,安泰銀:絕無草率、違規
特別股處理現歧見,安泰銀:絕無草率、違規
2017/06/02 14:13 時報資訊
【時報記者林資傑台北報導】安泰銀 (2849) 甲種特別股因發行屆滿10年,土洋大股東隆力及宏泰集團對處理方案出現歧見,使今年股東常會增添火藥味。安泰銀對此發表聲明,強調是廣詢各方意見後才提出處理方案,未造成額外財務負擔,並按規定紀錄揭露獨董反對意見,絕無草率或違規狀況。
安泰銀指出,4月19日已接獲少數股東提案,請公司收回甲種特別股,並參酌市場利率水準發行同等級資本工具以為因應,已將該提案列為6月16日股東會議案中。對於部分董事與股東意見分歧,將在股東會前持續溝通,尋求能儘早達成共識。
安泰銀說明,2007年11月7日依公司章程規定發行永續非累積優先記名式特別股59.07億元,發行股息率6.75%,發行屆滿10年後可收回部分或全部發行的在外特別股。若期滿未收回,股息將調整為年率7.75%。此特別股將於今年11月發行屆滿10年。
安泰銀表示,因深知特別股處置的重要性,提出方案前已先廣詢包括律師、會計師與承銷商等專業人士意見,且考量收回特別股對財務、自有資本影響、發行其他資本工具的市場胃納量、以及適法性等因素,並無部分報導中指稱「草率或是不周延」情事。
安泰銀指出,考量收回特別股將對本行資本、淨值產生重大負面影響,且不利財務健全與長遠發展,管理層在總體權衡下,提出認為目前可兼顧各方利益的最佳特別股處置方案,即延長特別股收回年限5年,並刪除股息調整機制,並未造成額外財務負擔。
安泰銀指出,4月19日時接獲少數股東提案,請公司收回甲種特別股,並參酌市場利率水準發行同等級資本工具因應。為維護少數股東提案權,經董事會審議後,已將該提案列為6月16日股東會議案中。
此外,安泰銀遵照公司治理程序,將特別股議案依序提交審計委員會與董事會審議,經董事會表決通過後,呈送6月16日股東會表決。而4月25日董事會與審計委員會中,有獨董反對特別股議案,另有2位獨董表達贊成,當晚即透過重訊詳實登載公告。
安泰銀強調,對於獨董對特別股議案提出反對意見,除載明於董事會議事錄中,並即時、詳實刊載以重大訊息公告,內部提案程序及處理方式並無瑕疵,將在股東會前持續利用各種場合與方式,與意見不同的部分股東及董事繼續溝通,以尋求能儘早達成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