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客 發達集團法務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7-05-09 11:20

賺飽出場 陸企10億炒大同 只罰60萬挨批

賺飽出場 陸企10億炒大同 只罰60萬挨批
帳戶移送檢調 金管會擬建議陸委會修法
2017年05月09日
【廖珮君╱台北報導】金管會查獲中資企業繞道永豐金證香港子公司,砸10億元買進大同(2371)約4%股權。外界質疑只罰陸企60萬元罰鍰過輕,金管會不排除建議陸委會修法,加重懲處。金管會已將此陸企等相關帳戶移送檢調,了解是否有涉及炒作大同股價。
金管會副主委鄭貞茂坦言,60萬罰鍰是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最重的處分,會請陸委會研擬修法,如提高罰則或是加重處分。他說,重點並非罰金多少,而是有效遏止違法陸資不當進出。
金管會認為,對這家非法陸企最重的懲處,是停止行使全部的股東權利,包括禁止表決權、提案權、無法自行召集股東會,甚至連配發的股息都不能領取。
6個月內出清持股
據了解,當初這家陸企介入大同,最重要目的是要支持市場派,如今被金管會取消行使股東權利,等於重擊市場派。
據金管會掌握,這家「港皮陸骨」的中資企業,透過永豐金證券香港子公司,在去年9月起買進大同一檔股票,約砸10億元買進9.5萬張股票,佔大同股本4.06%,至於其他外資帳戶,背後都是自然人,無法直接認定為陸資。
昨財委會上,包括立委江永昌、盧秀燕、余宛如等藍綠營立委,紛紛質疑金管會對非法陸資的處分過輕,盧秀燕表示,外界甚至傳說,陸企要永豐金證香港自行吸收這筆60萬罰金。
立委江永昌也認為,金管會僅「輕罰」該陸企60萬元、要求6個月內出清持股,是要讓陸企賺飽出場,而且處分過輕,未來大家都會進來。立委余宛如質疑:「這60萬元收得到嗎?中資無所不在,恐早已滲透台灣上市櫃公司了。」
鄭貞茂說,一定會確保陸企自己繳罰金,給陸企最長6個月時間處分這4%的持股,主要是為了避免影響市場行情、造成股價巨幅下跌。
據了解,金管會已採雙掛號,將此處分書跨海送達,其次,會請保管銀行(永豐銀行)注意,當陸企處分持股、要匯出時,需繳清60萬元才能匯出。
查非法陸資難度高
鄭貞茂坦言,金管會對查緝非法陸資,困難度很高,現在只能仰賴檢舉,若要清查所有上市櫃公司「要花很多人力,卻可能查無事證」。
鄭貞茂說,依現行規定,中資來台仍是正面表列,僅允許投資部分產業、還須經經濟部審查,而透過FINI來台投資,要認定中資問題,實務上困難度會愈來愈高。
證期局副局長周惠美說,金管會是今年1~2月有人檢舉後才開始介入調查,了解資金流向和最終受益人後,確認涉及到陸資。
鄭貞茂說,永豐金證香港子行是受香港證監所監管,但香港對此規範很寬鬆,並沒有對永豐金證香港子行開罰,而金管會則因該陸資透過不合法管道進來,因此可以處分永豐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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