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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音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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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7-05-03 08:19
《財政》公用事業中獎電子發票,6月6日起可向代發單位領獎
《財政》公用事業中獎電子發票,6月6日起可向代發單位領獎
2017/05/03 08:04 時報資訊
【時報記者施蒔穎台北報導】財政部表示,公用事業用戶取得106年3-4月期以後的公用事業電子發票,自今年6月6日起,可持中獎當期費用帳單向受託代發獎金單位領獎。
財政部說明,現行用戶如未指定扣款繳費帳戶作為統一發票中獎獎金匯入帳戶,在中獎時,由該公用事業直接寄送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與用戶持憑向郵局領獎,或由公用事業的用戶持繳費通知單或已繳費憑證,到超商操作Kiosk列印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再向郵局領獎。
另外,財政部已於去年12月29日訂定「公用事業載具兌獎聯作為兌獎憑證作業說明」,從今年3-4月期以後之公用事業中獎電子發票,中獎人得以公用事業印有「載具識別資訊」及「領獎收據」的繳費通知單或已繳費憑證、紙本的電子帳單或補發載具證明單作為兌獎憑證持憑兌獎,已經不需要到超商設置的Kiosk列印中獎電子發票證明聯,由郵局掃描讀取「載具識別資訊條碼」,並核對中獎清冊與中獎人身分證無誤後,即可給獎,落實節能減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