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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7-02-27 20:23

生魚片恐變魚排漁民損失大 漁業署:馬上改進

生魚片恐變魚排漁民損失大 漁業署:馬上改進
2017-02-27 聯合報
228連假休假,不受理漁船進港拍賣申請?漁船進港向漁業者署申請卸貨賣魚,漁業署卻要漁民等228連假連假結束再申請,讓漁民跳腳,連假結束再申請,等於要等7天,「可以賣生魚片的價格可能變魚排價,可能賣不到一半價格」,
如果是一例一休,也要有官員上班;指漁業署官員有漁業新法卻不遵守,漁民損失向誰求償?
漁業署長陳添壽說,不會有一例一休的問題,這種問題不能發生,以漁民權益為最高考慮,縱然連假,也要有人值班處理,立即改進。
漁業署副署長黃鴻燕今天表示,漁民在進港拍賣前3天,就可以向該署提出申請拍賣,不受連假限制,可能是溝通出現誤會,未來還是會遇到連假問題,未來將檢討改進,對相關人員進行再教育,讓漁貨及時被拍賣,維護漁民權益。
漁民投訴說,漁業署今年實施漁業新法,為保護漁資源,函文給漁民,要漁民入港卸貨拍賣鮪魚等漁貨,要在3天前提出申請,有漁船在25日,也就是228連假前入港,向漁業署通報要在連假卸貨拍賣鮪魚,接電話的官員卻以228連假不受理申請,要3月1日上班時再申請。
漁民氣憤說,如此一來,4天連假再加上3天前申請,一來一返要再等7天才能卸貨拍賣,魚要愈新鮮愈能賣到好價錢,尤其可以做生魚片的鮪魚,等了7天,鮮度降低,本來一公斤可以賣120元的生魚片價格,屆時可能變成只能當魚排價的60元,甚致更低,其中損失,叫誰來補?
認為一例一休,官員連假要休假,也要有人值班受理漁民申請,不該等假期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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