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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罐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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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7-01-12 07:31
雙國籍媽媽買房 美籍小孩繼承要先看...
2017年01月12日06:48
讀者黃太太是本國跟美國雙重國籍,和港美籍的先生有在台灣登記結婚,目前定居美國但想回台灣買房長住,不知美國籍兒女未來是否可繼承房屋?
根據《土地法》第18條規定:「外國人在中華民國取得或設定土地權利,以依條約或其本國法律,中華民國人民得在該國享受同樣權利者為限。」正業代書事務所地政士鄭文在表示,依平等互惠原則,台灣和美國加州符合平等互惠,讀者是美國加州的居民,未來往生後,子女在台灣可以繼承持有不動產,同樣地,台灣人在加州也可以取得不動產。
不過要注意的是,因為美國採聯邦制度,鄭文在提醒,加州符合平等互惠,不代表美國的每個州都可以,建議到內政部地政司網站查詢外國人在我國取得設定土地權利互惠國家一覽表。(鄭婷方/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