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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l 發達公司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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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07-01 08:06
國貿局長:ECFA 兩岸達共識
經濟部國貿局局長黃志鵬昨天透露,ECFA(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兩岸已達成共識,協議內容不到十頁,是兩岸經貿合作的框架性規範,內容包括減免關稅、服務貿易、貨物貿易等方面,以及爭端解決機制等。黃志鵬說,ECFA目前仍是進行式,兩岸還在努力協商,大陸方面是中共商務部台港澳司主導,國台辦也參與意見,台灣方面則由經濟部負責。他指出,由於世貿組織有透明化、最惠國待遇以及不能後退等原則,兩國或兩經濟體間想做更特別的經貿安排,只能訂簽類似自由貿易協定。目前兩岸關係互動良好,但雙方若要做特別的經貿安排,互給優惠,就要「排除」世貿組織規範,簽署類似自由貿易協定。然而,簽署自由貿易協定的談判曠日費時,為加快兩岸經濟合作進程,讓兩岸人民儘早受益,所以兩岸當局決定先簽ECF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