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菜子 發達集團法務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07-01 06:05

兩岸匯款大鬆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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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匯款大鬆綁
2009年07月01日蘋果日報
廖珮君╱台北報導】兩岸匯款大鬆綁。金管會昨宣布,即日起兩岸人民匯出入款項全面開放,大舉取消過去得符合如捐贈、出口押匯、保險給付額度等15項匯出款目的。金管會副局長蕭長瑞說,此舉有助消弭地下黑市匯款,吸引大陸台商資金回流的效果。
改採寬鬆負面表列
金管會官員舉例,如台灣老公過世,過去大陸新娘無法直接請領台灣老公死亡給付,此令一開,大陸新娘可直接請領台灣保險金,或兩岸人民訴訟款項,或大陸出口、台灣押匯的三角貿易匯款限制等,「這些民間匯款需求,過去都沒羅列在15項匯出款、或有額度限制,但需求愈來愈大,才改採較寬鬆的負面表列」。
金管會宣布修改「兩岸金融業務往來許可辦法」,主要鬆綁台灣匯出款項到大陸、所有陸客來台均可開立新台幣、外幣的活、定(儲)存款帳戶,貸款部分,無居留證陸客可買賣不動產,有居留證者則全部比照台灣人,可做外幣融資等4大項。
其中針對無居留證陸客,可來台買賣不動產部分,蕭長瑞說,該無居留證陸客只需向內政部申請許可後,即可來台買賣不動產,向銀行貸款成數限5成,也可辦信用卡,但不能做預借現金,他說,陸客買不動產限住宅貸款,若陸資企業,限買廠房、辦公室和員工住宅,惟需以該不動產做抵押貸款。
大陸配偶可在台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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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金管會規定,無居留證陸客,貸款部分僅准做不動產一項,其餘貸款仍全面禁止,也不開放外幣借款;存款部分則多增辦理新台幣定存、定儲,也不再只限1戶。
至於有居留證陸客,存、放款條件全面比照台灣人,但貸款條件不得優於台灣人。蕭長瑞解釋,所謂「有居留證陸客」,指在國內取得長期居留資格、或依親居留,或已取得營業登記執照的公司,如聯想來台設分公司、子公司後,就可向銀行借台幣、外幣,也不受房貸成數5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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