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 發達集團副總裁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6-09-30 07:34

高院判林蔚山賠19.06億元 加計利息破22億元

高院判林蔚山賠19.06億元 加計利息破22億元
2016-09-30 05:27:12 經濟日報 記者王奐敏
投保中心自2012年12月21日開始對大同集團董事長林蔚山提起損害賠償訴訟,歷經2014年8月13日高院裁定移送民事庭審理,多次開庭之後,在2016年8月29日高院開庭,判決昨(29)日出爐。案號為103年重訴字第29號,高院判定林蔚山需賠償原告19億692萬3,283元及自2012年12月27日起至清償日止之,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若加計四年共20%的利息,求償金額將達到22.87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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