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音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6-09-04 09:38

台中弱勢社宅提高至30%

《社會》台中弱勢社宅提高至30%
2016/09/04 09:27 時報資訊
【時報-台北電】行政院通過住宅法修正草案,提供經濟或社會弱勢的社會住宅比率,由10%提高至30%,台中市政府3日表示,台中市的社會住宅將配合中央政策,提供30%給住宅法所定的特殊身分者,並依各地區不同需求,彈性調整各類弱勢的分配比率,及早脫離無殼蝸牛的行列。
台中市長林佳龍推動8年1萬戶的社會住宅政策,初步完成4年短期及8年長期方案規畫,除大里區光正段第1期,包括豐原區安康段第1期、太平區育賢段正規畫設計中,及西屯區惠來厝段等,共有1001戶執行中,同時有11件計畫進行委外先期規畫,盼完成4年5000戶、8年1萬戶的目標。
「弱勢者入住社會住宅比例將增至30%!」市府表示,依規定的經濟或社會弱勢者有12種身分,包括65歲以上、育有未成年子女3人以上等各式各樣類型。都發局長王俊傑說,針對20歲以上的青年、勞工朋友,將規畫保留50%至60%的戶數比例,提供在台中市就業、就讀滿1年的外縣市朋友及市民。
另為優先扶植青年、勞工、新婚及育學齡前幼兒,社會住宅將配合評點機制,為優先扶植對象設定不同的加分級距,開放多重扶植對象的青年、勞工優先入住。
都發局強調,社會住宅也將保留一定數量給設籍於社會住宅所在行政區滿1年,且符合承租資格的居民,加強在地居民對社會住宅接受度,同時提高鄰里社區的融合度。(新聞來源:中國時報─記者盧金足/台中報導)

評論 請先 登錄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