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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海洋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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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6-08-24 11:31
塑化劑求償案 高院改判廠商賠償消費者323萬元
塑化劑求償案 高院改判廠商賠償消費者323萬元
2016-08-24 11:21:36 聯合報 記者林志函
國內5年前發生塑化劑風暴,消基會代理568名消費者提告,打團體訴訟向37家廠商求償,總求償金額高達78.7億元,一審法院僅判賠120萬元;全案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今天改判廠商賠償32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昱伸香料公司1996年起購入有毒的塑化劑DNOP、DEHP後,摻入合法食品添加物起雲劑內,賣給金果王食品公司等下游廠商,下游廠商生產運動飲料、濃縮果汁、果醬、麵包、蛋糕等各種食品。賓漢香料公司也如法炮製,用同樣方法摻入塑化劑DEHP、DINP等製造起雲劑,賣給統一等廠商製造飲料。
市售飲料2011年遭驗出違法添加DEHP,本案因而曝光並引發塑化劑風暴,消費者頓時陷入食安恐慌。檢方持續追查後,依常業詐欺、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等罪嫌,起訴昱伸香料公司負責人賴俊傑、賴的妻子簡玲媛,另起訴賓漢香料公司負責人陳哲雄、陳的妻子王粉。
刑事部分,最高法院依常業詐欺、詐欺取財、詐欺得利等罪,分別判昱伸香料公司賴俊傑、簡玲媛有期徒刑15年、12年定讞。賓漢香料公司王粉觸犯常業詐欺等罪,判刑10年定讞,陳哲雄則在上訴最高法院後死亡,判公訴不受理確定。
民事部分,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接受568名消費者委託,4年前向昱伸香料、賓漢香料公司等37家廠商求償,消基會並依修正前的消保法請求3倍的懲罰性賠償金,求償金額總計高達78.7億元,這是消基會有史以來求償金額最多的團體訴訟;消基會考量昱伸香料、賓漢香料公司是惡意犯案,其他廠商不知情,提告後將求償金額縮減為20億餘元。
一審法院根據衛生署國民健康局「食品中塑化劑汙染衛教手冊」,認定塑化劑在短時間內經人體代謝排出體外,對健康並未造成損害,且消費者沒舉證健康、勞動力損害與塑化劑有關,僅判18家廠商賠200餘名消費者商品價金共120萬元,等於是退貨賠償。
全案上訴高院後,法官詢問消費者和廠商是否有意願和解,僅少部分廠商考量遭求償的金額較少、同意與消費者達成訴訟外和解,多數廠商仍拒絕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