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者 發達集團董事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6-07-26 22:28

台電:電業法這樣修 電價一定漲

2016-07-26 22:22 聯合報 記者高詩琴╱即時報導
昨天能源局舉行電業法修法說明會,但台電主管群質疑,未來政府開放特高壓用戶優先購電,恐怕會造成便宜燃料被「搶完」,民生用戶要承擔比較貴的燃料。
經濟部日前公告電業法修法草案,預計修法通過的一至二點五年內,開放發售電市場自由競爭,佔全台用電量三成的六百多戶特高壓用戶有優先購電選擇權,可以跟台電購電,也可以跟民間發電業購電,而且費率不受管制。
至於其餘佔全台用電量七成、共一千三百萬多戶的高壓與低壓用戶,除非選擇向再生能源業者購電,否則一樣只能跟台電買電,而且費率受到管制,電價由經濟部半年舉行一次的電價審議委員會審議。
經濟部官員私下形容,「第一階段若能落實,預計將跑出很多新的商業模式,整個電力市場會有很大的改變」。但由於一般民生用戶影響較小,的確可能會有「工業有感、民生無感」等情形。
但是,民生真的無感嗎?今天能源局舉行電業法修法說明會,台電主管群連四次舉手發言,認為電業法修法後,有可能讓多數用戶電價都上漲。
台電企劃處處長徐造華表示,當開放特高壓用戶優先購電時,「會不會導致便宜的電源先被搶走,如一度發電成本不到兩元的燃煤發電,剩下來的用戶要承擔比較貴的燃料發電?」如此一來,電價勢必要上漲。
台電業務處主管黃順義表示,如果低價電被搶走,便宜的再生能源也被買完,剩下是比較高成本的如燃氣、太陽光電,一般用戶成本會變高。建議從少數的特高壓用戶先開始逐步開放。
能源局主秘李君禮表示,能源局規劃,讓發出比較多「髒」燃料的業者,需要繳多一點的能源基金,「有點像是能源稅的概念」,達到外部成本內部化,業者也才能站在公平起跑點上。電業申請許可時,管制機關也會給予附帶條件,如達到一定的能源配比,不能都只發燃煤
李居禮指出,政府會訂定配套,「政府不可能不管,不可能讓工業用電很便宜,民生用電很貴」,這是屆時新成立的電力管制機關一定會觀察且管制的議題。他強調,「不可能讓民眾通通買到天然氣發電」。

評論 請先 登錄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