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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空 發達集團副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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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6-07-07 16:52
北市房屋稅收 去年大增16%
自由時報/吳佳蓉
為打擊投資客、使稅基合理化並挹注財政,近年各縣市政府紛紛調高房屋稅基,以台北市最為積極,除獨步全台開徵「豪宅稅」,同時也採行「囤房稅」,調高新屋標準單價,推升台北市去年房屋稅收達一四一.九五億元,不僅較預算數超徵十五.九五億元,也較前年增加十六.一九%。
房屋稅稅基包含「標準單價」、「路段率」及「折舊率╱耐用年數」等構成房屋評定現值的元素,以房屋評定現值再乘上稅率,就可得出應納稅額,評定現值每三年調整一次。
其中,提高「標準單價」、「路段率」,盡量反映真實市價,及針對「囤房者」提高稅率,是地方政府增加房屋稅主要手段。
以北市為例,二○一二年先針對高級住宅開徵「豪宅稅」,就其所處地點的路段率,加價課徵房屋稅,並調高另外四五二條路段的路段率;反映在當年度房屋稅收上,實徵淨額提高至一一八.六億元,年增九.一六%。
前年七月一日起再調高新建房屋的標準單價,並配合房屋稅法修正開徵「囤房稅」,將非自住使用房屋的稅率改為三級累進(一.五%、二.四%及三.六%),與其他縣市相比,調整幅度最大,帶動去年度房屋稅收大增至一四一.九五億元,年增十六.一九%。
而今年房屋稅收統計至六月底為一四九億元,已逾預算數八成,年增近五%。
部分縣市跟進囤房稅 標準單價擬反映市價 根據財政部資料,北市率先採行「囤房稅」後,同年度桃園市、宜蘭縣及連江縣也跟進,對非自住房屋採行兩到三級制的累進稅率,但稅率較低;新北市則是在近日將非自住房屋的單一稅率,由一.五%提高至二.四%,預計明年實施。
此外,在房屋標準單價部分,由於全台不少縣市已三十多年未調整,財政部要求各縣市應在二○一九年前,將標準單價調整至合理造價的四十%到五十%,以合理反映市價。
財政部表示,宜蘭縣已於二○一二年調漲一.一六倍,北市、新北、高雄及苗栗二○一四年跟進,桃園、花蓮、澎湖也於去年度調漲。
今年則有十二個縣市在檢討,目前已知確定明年將標準單價調高的有台南市、雲林縣、台東縣、屏東縣及嘉義市;大部分是針對新屋標準單價做調整,僅台南市更回推部分舊屋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