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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海洋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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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6-07-04 14:25
16年前打工遭劫財劫色至今未嫁 警方DNA比對破案
16年前打工遭劫財劫色至今未嫁 警方DNA比對破案
2016年07月04日 14:09程炳璋
刑事局鑑識中心6月中旬以DNA比對,破獲一起發生在16年前台南市南區水交社的早餐店劫財劫色案,找出做案人就是在2003年犯下姦殺7歲女童而入獄服刑的黃姓嫌犯,當年才21歲的被害女子因此與男友分手,至今未婚,得知找到嫌犯,勇敢的出面指認歹徒。
被害女子16年前在水交社一家早餐店打工,89年3月15日凌晨3時,她到店前準備開門時,被黃姓嫌犯從後持刀架脖,強盜她4000元財物,再將她帶到附近一處空地,以汽車遮掩,在雜草堆內性侵得逞。
「化成灰我都認得他」當年的早餐妹還是21歲花樣年華的年紀,現在已成為1名中年護理師,回憶16年前的悲慘往事,她強作平靜、鎮定,勇敢的到案指認照片,一眼就認出誰是歹徒。
「我已經跟蹤你很久了」當年41歲的黃嫌在伸出狼爪前說的這句話,被害女子16年來一直如夢靨般揮之不去,儘管當時她哭求自己正值月事,但對方並未就此罷休,以刀威脅性侵,得逞後還假裝好心的與她攀談數分鐘才離去。
黃嫌在89年犯下此案,卻一直逍遙法外,黃嫌3年後還在高雄犯下姦殺7歲女童案,落網判處無期徒刑入獄服刑至今。被害女子事後則因此與男友分手,至今單身未嫁。
刑事局鑑識中心今年6月從新啟動《冷案清查計劃》,針對每個性侵受刑人從作DNA比對,查出水交社強盜性侵案就是57歲的黃嫌,交給台南警方重啟調查。
被警方借訊出獄的黃嫌坦承犯下性侵案,但否認有持刀強盜,直呼自己從不拿武器威脅女子,但警方以92年的姦殺女童案質問時,他惱羞成怒直呼「你們講話故意設圈套」。警方依照強盜、妨害性自主案件,函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中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