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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6-12-17 06:35

立院三讀通過 債券ETF免證交稅10年

為活絡債券市場,立法院昨三讀通過「證券交易稅條例」修正案,將公司債以及金融債券證券交易稅停徵期再延長10年,並同時給予債券ETF停徵10年的優惠,期限至2026年底。
為協助企業籌資、促進資本市場發展,政府自2010年起暫停徵公司債及金融債券證交稅7年,然停徵大限將於今年底屆滿,我國債券市場卻仍處於低利狀態,金管會才會提案修正延長停徵期限。
另外,考量金融商品多元化,目前以投資債券為主的上市櫃債券指數股票基金(債券ETF)仍須課徵千分之一的證交稅,導致投信公司無發行意願,為協助國內市場發展,財政部也趁此次修法,增訂債券ETF停徵優惠。該類商品也將自明年元旦起停徵10年,至2026年底。
三讀條文明定,公司債及金融債券續暫停徵證券交易稅至2026年12月31日止,並增訂以債券為主要投資標的的上市及上櫃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自明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暫停徵證券交易稅,及其投資標的限制。
至於預期效益,財政部提案指出,除了續暫停徵公司債及金融債券之證所稅,有助活絡市場、提升競爭力外,暫停債券ETF的證交稅,亦可促進我國債券市場穩定性及流動性,並提高價格透明度,有助金融主管機關推動金融進口替代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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