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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亭 發達集團營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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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6-06-20 10:02
【地產專欄】蔡志雄:引導空屋出租一定要做3件事
新政府上台了,將規畫在8年內完成20萬戶社會住宅,其中約60%採新建,約20%採容積獎勵,約20%鼓勵市場上的空屋出租。鼓勵空屋出租,除了可以避免資源浪費,也不用像新建必須付出鉅額建築成本,實為一舉二得。
有鑑於過去愛心房東平台過於理想化,以致成效不彰,引導空屋出租,要有更務實的做法。
第1:政府出面當二房東
社會住宅必須提供相當比例給弱勢居住者,但是一般房東通常會考量房客經濟能力,寧可放棄優惠補助,也不願意承擔房客不付租金之風險,因此不如由政府出面承租,再將房屋提供出租擔任二房東。
由政府承租既沒有欠租的風險,也相較一般人更有調降租金的優勢,如以市價85折的租金承租,自然可以用較低租金提供給需用社會住宅的人士。
第2:推廣房屋損失保險
屋主寧願留著空屋也不願意將房屋出租的原因,其中有許多人是因為擔心房屋遭房客破壞,甚至房客在房子裡輕生,使房屋變成凶宅而面臨高額的跌價損失。
若是可以透過保險將損害降低,既有穩定租金收入,風險又可控制,自然可以鼓勵屋主願意將房屋釋出提供出租。
目前市面上只有少數凶宅險,政府應利用社會住宅大量的優勢,鼓勵保險業者提供更多樣,更優惠之選擇。
第3:大量採購家具優惠
目前坊間的租賃模式,以需用社會住宅絕大多數為單身或2人共同居住之房型而言,多為房東提供家具,尤其社會住宅僅能居住一定年限,假如由房客自行購買家具,一旦到期必須搬遷、轉售或丟棄,甚為不便。
既然有大量社會住宅,應由政府統一購置家具,運用數量上的優勢爭取優惠的價格,讓居住社會住宅,同樣搬遷進出通通只要一卡皮箱,快速方便又省錢。
推廣空屋釋出作為社會住宅,不能只是淪為口號,要追求房東、房客雙贏,同時站在房東與房客的角度去設想,自然會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