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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6-01-06 08:12

北市府未辦理過戶登記 徵地溢繳533萬遺產稅 判退

2016年01月06日 記者劉峻谷/台北報導
台北市秦姓五兄弟20年前繼承父親房地等遺產,繳1,855萬元遺產稅,去年發現市府搞烏龍,其中二筆地早已徵收卻未辦過戶登記致成遺產,五兄弟向國稅局申請退還多繳533萬元被駁回,但法院認這是市府怠惰,判決國稅局退還溢繳的533萬元。
秦家五兄弟指出,秦父在民國85年去逝,他們依法申報遺產,在88年繳清遺產稅1,855萬餘元。去年他們發現當年繼承的遺產中有二筆在榮星花園附近的土地,在民國57年被台北市政府徵收開闢民權東路,徵收補償費提存法院。市府完成徵收程序卻未辦理過戶登記,二筆土地仍登記在秦父名下,變成遺產。
秦家兄弟主張,台北市政府行政怠惰,從57年徵收土地到103年,40多年未完成土地過戶登記,致他們多繳遺產稅533萬餘元。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認定,這是台北市政府的錯,該二筆土地不應列入遺產申報範圍,秦家兄弟無法查明此事,不應由秦家承擔此一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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