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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報-台北電】立法院今三讀通過各界關注的《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修正法案,內政部長劉世芳感謝朝野各黨團及委員的支持,經過立法院會議討論獲致高度共識,在短時間內即通過修正法案。 內政部表示,法案修正後,將擴大適用原建築容積更新重建對象,提高建築物所有權人參與都市更新的意願,達到提升建築物耐震設計與民眾居住安全目標,預計全國將有8216棟6層樓以上合法建築物約27萬戶受惠。 劉世芳指出,這次修法主要考量實施容積管制前的建築容積多大於管制後的法定容積,且此類建築多為921大地震前建造,就現今建築法規標準而言,恐有耐震不足的疑慮,因此,為維護民眾居住安全品質及易於更新整合,修法擴大適用原建築容積更新重建對象。 從現行針對實施容積管制前已興建完成的合法建築物,放寬至實施容積管制前「已掛號」申請建造執照的建築基地。 此外,為確保符合前項條件民眾的權益,這次修法也明定條例修正實施前,已擬訂都市更新事業計畫送地方政府審議的案件,也得適用原建築容積計算。(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游念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