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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5-08-14 11:14

12吋晶圓獨資登陸 9月趕進度 外界稱「台積條款」 經部:不願重蹈面板覆轍

【郭美懿、蕭文康╱台北報導】經濟部昨日預告,將鬆綁12吋晶圓廠獨資登陸,採總量管制,以3座為上限,製程水準仍維持現行規定,須落後台灣至少1世代,修正案公告後,預定8月底送交行政院核定,若一切順利,業者最快9月即可遞件申請。
台積電(2330)企業訊息處處長孫又文指出,樂見政策開放,不過,對於是否赴中國投資設立12吋晶圓廠案,目前仍在評估階段。目前台灣晶圓代工廠中,聯電(2303)與力晶分別透過參股方式,前往中國廈門及合肥投資設立12吋晶圓廠。
「非為台積量身打造」
台積電認為,開放獨資赴中國投資設立12吋晶圓廠,將使半導體廠能有更多選擇,有助廠商保護技術的智慧財產權與營運商業機密,但台積電強調,目前赴中國投資12吋晶圓廠案仍有待內部進一步評估,尚未定案。
但因台積電曾向政院提出獨資登陸設12吋晶圓廠的需求,外界解讀此案為「台積電條款」。經濟部次長沈榮津昨強調,因之前面板放行速度太慢、錯失登陸時機,不希望半導體業重蹈覆轍。
沈榮津說,之前8吋廠同樣開放3座為限,至今仍未額滿,除了台積電,未來申請廠商均適用此規定,決非為台積電量身打造,主要是中國半導體市場規模逐年增加,2009年起已佔全球20%以上,估至2018年將佔全球31%,國外大廠已提早卡位,其中,Intel與三星分別在大連、西安設立12吋晶圓廠,且已投產。
由於內需市場大幅成長,中國政府傾力扶植半導體產業,提供資金協助業者購併國外大廠或策略聯盟,以提升技術層次。且中國也可能利用政策影響,鼓勵產業在地生產,變相限制國外業者參與市場,甚至要求半導體產品需在中國生產製造,都使台灣半導體廠面臨沈重壓力。
台灣12吋晶圓廠 登陸新舊規定比較
製程須落後台灣1世代
按台灣現行法規,12吋晶圓廠登陸則僅限參股或併購現有公司,且製程需落後台灣至少1個世代。未來調整後,新設12吋晶圓廠比照8吋規定,仍以3座為上限,但購併、參股則不限制數量,超過12吋的晶圓鑄造仍屬禁止類。
經濟部長鄧振中則指出,過去准許國內晶圓廠至中國參股、合資,反而容易將技術暴露給合資伙伴,此次調整後,盼能透過獨資管理,讓技術留在公司手上。外界關心12吋晶圓廠獨資登陸,恐有資金外流、關鍵技術外移等疑慮,鄧振中強調,經部已提配套措施,包括業者不能舉債、台灣須有相對規模的投資等。
鄧振中說,技術面會請廠商提出管理辦法、防止技術外流,也要求業者不能因投資中國而減少聘僱台灣員工,希望企業有更寬廣空間耕耘中國市場,同時把技術留在台灣、持續在台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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