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loads/avatar/01/39/13978.jpg)
-
威武 發達集團副處長
-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2-07 15:33
新聞分析-府院著眼不圖利財團
2010-02-07 工商時報 【呂雪彗】
這次新版產創條例更多著墨在照顧中小企業,創造就業,產業創新與研發,甚至總統馬英九特別要求納入蔚為全球風潮的綠色新政措施,強調永續發展,可說是一部注重未來10年、20年產業發展戰略及兼顧社會觀感的重大財經法案。
最耐人尋味的是產創第30條的刪除,讓政院版大復活,行政部門捍衛明顯佔上風。據了解,產創第30條,是去年6月間突如其來殺出的立委版,在內閣改組後,少數藍委擔心出現變數,四處奔走,甚至緊盯府院高層遊說,儘管劉內閣極力反對,最後仍列入黨團協商版本中。
產創條例帶立法院上會期闖關失利,其中原因之一是社會輿論對第30條營運總部租稅獎勵的撻伐,指向明顯圖利少數大企業財團;在臨門一腳最後關鍵,綠營也以此租稅獎勵大作文章杯葛,而賦予府院重新檢討調整契機。
早在劉內閣時期,精通稅改的副院長邱正雄即洞悉,一旦15%稅率租稅大門一開,營運總部租稅優惠出現一國兩制,像台塑沒有海外營收匯回利益企業,本來沒有在台設立營運總部,未來都會爭相設立,形成租稅大漏洞。
何況,即使門檻訂得再高,也只有個位數本國企業適用,行政部門很難自圓其說不是「大企業條款」,豈不正好被綠營扣上「圖利大財團」的大帽子,對社會很難交代。
現在最新版產創條例係為未來10年20年台灣產業發展找到戰略方向,馬蕭政見提出的全球創新中心、亞太經貿樞杻及台商營運總部目標,這次都在條文中具體落實。
產創30條的訂定,本來目的為引進跨國企業,有助國際化,雖立意良善,但弊大於利。如今在產創條例捍衛政院版回歸原點,同時落實馬總統政見目標,應是勢所必然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