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06 21:16

金管會今宣布研擬修法,保險業及具保險業子公司的公開發行公司若因作業時間不及,得延長至每月15日前公告營收。(資料照)
〔記者吳欣恬/台北報導〕保險業將在2026年接軌IFRS 17和TW-ICS,金管會今宣布研擬修法,2026年1月起保險業及具保險業子公司的公開發行公司若因作業時間不及,無法於每月10日前公告並申報上月份合併營業收入額,得延長至每月15日前公告申報,總計有12家金控、6家產壽險與1家再保適用。
金管會證期局主秘尚光琪指出,考量接軌新制後,保險業者計算保險收入的流程較現行繁複,恐作業時間不足。為了兼顧營業收入公告正確性及投資人取得資訊的有效性,將提出「公開發行公司財務報告及營運情形公告申報特殊適用範圍辦法」第3條修正草案,調整業者申報時程。
尚光琪說明,法規將明定保險業及具保險業子公司的公開發行公司,從2026會計年度起,若因作業時間不及,導致無法在每月10日前公告並申報上月份合併營業收入額,可延長至每月15日前公告申報。適用新規定的保險業是指壽險業、產險業及再保險業,不包括保經代。
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表示,作業和申報時間來不來得及,由業者自行判斷;修法後,預計有12家壽險金控、4家壽險業者、2家產險業者以及1家再保公司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