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哥拉 發達集團稽核
來源:健康養身   發佈於 2010-03-17 12:51

馬路辦流水席 須向警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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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03月17日蘋果日報
警察除了辦案外,其實還可提供許多服務,《蘋果》推出《便民條子》,教導讀者在遇到特殊狀況或難題時,應該如何向警察求助。
便民條子系列之三
我是三十一歲的上班族阿豪,有一名交往四年多的女友,已論及婚嫁,兩家人也看好日子準備宴客,由於我們的家庭較傳統,兩家的長輩都覺得要辦流水席才熱鬧。
婚宴中途警員出現
我和老婆為了讓長輩高興,也全力配合,婚宴選在我南部老家外面的馬路上,我們封街約七百公尺,擺了快七十桌的宴席,邀請兩家親朋好友和地方上有名望的人士來參加。
我以為請客辦桌只要前一天把路封住,用告示牌提醒大家改道就可以。沒想到婚禮進行到一半時,突然有派出所警員來到現場,表示我們的場地因為沒有申請,已經違反規定,照規定要開立罰單,我趕緊和在場的警員溝通,這時才知道,原來要在馬路上辦桌,必須事先向派出所提出書面申請,不然會吃上最高三萬元金額的罰單,喜宴雖然圓滿落幕,但中間這一段小插曲也讓我多了一些警惕。
張嘉文採訪整理
任意用路 可罰3萬
新莊分局交通組長吳郡卿表示,如欲辦理婚喪喜慶使用道路路權,須3天前向轄區派出所申請,警方會發一張臨時道路使用權證明,未經申請任意使用道路最高可處3萬元罰鍰。
建議1
在政府網站下載或至派出所索取申請書,提出使用路權日期和範圍。
建議2

在使用日期3天前向派出所提出書面申請。
建議3
獲申請後告知附近住家,並在使用道路前後設警示牌提醒用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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