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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1-01-22 08:05
金管會三刀 砍保險業養地
【經濟日報╱記者葉慧心、夏淑賢/台北報導】 2011.01.22 03:07 am
金管會打擊保險業「養地」,將祭出三項管制措施,要求保險公司若購買素地,必須在三個月內拿到建照,若必須合併附近土地者,最遲也要在六個月內拿到建照。
此外,金管會針對保險業買入土地未即時開發利用者,將增加資本適足率(RBC)中自有資本的計提,以及要求提高保險業買入不動產之後的收益率門檻。
金管會保險局昨(21)日邀請所有產、壽險公司開會,由保險局長黃天牧主持。官員指出,會議主要是聽取業者意見,尚未作出結論。金管會擬修訂相關原則,希望對保險業養地機制做更嚴謹的規範,一定會參考業者意見再做修正。
保險業者對金管會的新要求感到不可思議,昨天在會中喊冤說,購買不動產都是為了強化資金運用,絕不會故意養地,希望政府減少限制。
按照現行規定,保險業購買不動產,必須在「兩年內即時利用,並有收益」。保險局官員指出,部分保險公司鑽法律漏洞,兩年內並未明顯開發,以「必須整合鄰近土地」等理由來申請展延。因此擬要求業者未來若購買土地,必須在三個月內拿到建照;要合併附近土地者,要在六個月內拿到建照。
其次,如果保險公司購買的不動產是沒有開發的素地,將必須提高計算資本適足率的風險係數,原本係數是0.0744,將提高一倍至0.1488。如此一來,保險業購買素地,將因此要提更多自有資本,甚至要增資,會降低保險公司購買素地的意願。
第三,保險局原本認定「兩年內即時利用並有收益」的收益,是以郵局兩年期定存利率為參考基準,現在是1.2%,現在也考慮提高1個百分點到2.2%。
壽險公會理事長許舒博建議,如果RBC係數要加倍計算,應該比照現行建築法規作法,必須「不溯及既往」,且要訂定排除條款。 業者在會中也爭取,針對土地即時利用收益率,目前壽險資金轉存銀行都是以大額定存議價,實際上收益不到0.5%,盼能改以大額定存取代2年期利率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