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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02-21 23:36

新加坡最遲將在2040年淘汰燃煤發電,較原計畫提早10年

新加坡最遲將在2040年淘汰燃煤發電,較原計畫提早10年

一、依據新加坡聯合早報本(2025)年2月21日報導,星國於2月10日向「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提交的「新加坡2035年國家自定貢獻」中表示,作為「棄用煤炭發電聯盟」(Powering Past Coal Alliance)的一員,新加坡將爭取在2040年前淘汰未減排的燃煤發電,並在綠色融資及能源轉型方面持續做出貢獻,較先前的承諾提早10年。

二、新加坡於2021年在「第26屆聯合國氣候大會」(COP26)中加入「棄用煤炭發電聯盟」,並簽署「全球煤炭到清潔能源的過渡聲明」,當時承諾最遲在2050年淘汰未減排的燃煤發電,並停止發放新的許可,終止政府對全球新燃煤發電設施的直接支持。

三、「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於2023年在COP28上推出「轉型信用聯盟」(Transition Credits Coalition),以提前淘汰亞洲的燃煤發電廠。「轉型碳信用」為透過提前淘汰煤電廠並以清潔能源取而代之,減少碳排放後所產生的高度誠信碳信用。該類碳信用的銷售收益,可降低燃煤發電廠的所有者及投資者因自願提前退役所產生的成本。因此,轉型碳信用可以作為一種輔助融資工具,以支持提前淘汰燃煤發電廠。

四、新加坡首次在「國家自定貢獻」中公布2035年的減排目標,是要讓溫室氣體排放量在2028年達到頂峰6,443萬公噸之後,逐漸減少至2035年的4,500萬公噸至5,000萬公噸之間。2022年更新「國家自定貢獻」時,設定要在2030年前達到碳排放頂峰,並在2030年將碳排量放減至6,000萬公噸。星國亦承諾要在2050年實現淨零排放。「國家自定貢獻」須每5年更新一次,此次更新承諾的最後期限是2025年2月。截至2月13日,僅有14個國家更新承諾,不到締約方總數的10%。

五、新加坡國立大學(NUS)能源研究所所長李寶勝教授指出,星國提前淘汰燃煤具象徵意義,除鼓勵東協成員國儘快脫碳,亦鞏固星國在永續金融及能源轉型的外交領導角色。新加坡約95%的電力供應產自進口天然氣,儘管天然氣較燃煤更環保,但仍會排放二氧化碳,因此關鍵問題為新加坡能儘快減少對天然氣的依賴,同時確保能源安全。李所長認為,進口低碳能源,以及透過碳捕獲技術減少天然氣的碳排放,為短期的可行方案;長期來看,綠色氫氣與氨氣,以及核能等則為主要方案。

六、NUS亞太環境法律中心院長暨國際商會全球環境與能源委員會副主席林淑文表示,燃煤僅占星國能源結構不到1%,至2040年,星國唯一尚在使用燃煤的「登布蘇多聯產設施」(Tembusu Multi-Utilities Complex)已投入運作25年,接近使用終點,因此星國有潛力完全改用生物燃料。林院長透露,委員會已向國際商會表明,本年將專注於探討逐步淘汰對環境不利的燃煤津貼問題。(資料來源: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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