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02-22 15:56

藥華藥:與AOP間第二次仲裁案進展,目前並無賠償金額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6446)藥華藥-媒體報導說明1.事實發生日:114/02/212.公司名稱:藥華醫藥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 第A5版6.報導內容:114年2月21日工商時報報導:「生技市值王藥華藥20日表示,48億元天價賠償在先前仲裁已完全結束歸零,AOP近日網站回應屬惡意造謠。」7.發生緣由:媒體報導說明8.因應措施:(1)有關本公司與AOP間第一次仲裁案結果:德國聯邦最高法院於111年2月15日以終局確定裁定,撤銷原仲裁判斷中本公司應支付合計約新台幣48億元之賠償,本公司不需支付原仲裁判斷之賠償及利息等費用。詳細內容請參閱本公司於111年2月15日發布之重大訊息。(2)有關本公司與AOP間第二次仲裁案進展:本公司於114年2月17日接獲國際商會國際仲裁院之部分終局仲裁判斷,其中有關AOP再次提出「藥華藥遲延歐洲藥證5個月及遲延供貨4.5個月」之主張,目前並無賠償金額,更未提及AOP在其網站所稱之「金額」及「兩造」情事。(3)本公司目前正與律師討論本案後續處理,相關訊息請以本公司發布之公開資訊為準。9.其他應敘明事項:新藥開發時程長、投入經費高且並未保證能一定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資面臨風險,投資人應審慎判斷謹慎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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