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4-11-22 16:44

中福違反重大訊息規定,遭處以違約金3萬元

臺灣證券交易所對中福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新台幣3萬元違約金
中福國際股份有限公司113年6月14日「公告本公司接獲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民事裁定書」暨113年9月10日「公告本公司接獲最高法院民事裁定書」之重大訊息公告內容涉及目前爭訟交易(福興投資(股)公司股權交易案)之一方聲明或主張,核有本公司重訊處理準則第15條第1項第2款「重大訊息內容有偏頗、誇耀性或類似廣告宣傳文字」之情事,已違反前述處理程序之規定,故證交所處以違約金新台幣3萬元,並函知中福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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