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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2-05-22 20:35

防疫險之亂 金管會:保險業須兼顧其他險種保戶權益

2022/05/22 14:45:31
中央社 記者謝方娪台北22日電

保險業拒絕承保防疫險重複投保件,挨批保險業「穩賺不賠」,金管會表態,社會上仍有許多經濟活動有賴保險制度支持,保險業承保能量需多元考量,除防疫險外,應兼顧其他險種保戶權益。

金管會主委黃天牧23日將赴立法院財委會針對「防疫保單相關爭議及處理情形」進行專題報告,根據今天提前出爐的書面報告內容,金管會強調,保險監理須兼顧消費者權益和保險業穩健經營,取得衡平。

金管會指出,保險公司應依保險契約履行責任,為保障消費者權益,金管會已要求保險公司定期揭露防疫保單相關數據、理賠流程,供民眾查詢處理進度。

金管會強調,保險公司資金主要來自於保戶,且社會上仍有許多經濟活動有賴保險制度支持,因此承保能量需多元考量,除防疫險外,應兼顧其他險種保戶權益。

金管會表示,針對保險商品銷售前或銷售後風險控管,監理機關均有一定要求,今年初考量疫情變化和風險屬性改變,保險局已針對14家產險公司的37張備查制防疫保單,連發20道公文請保險公司檢討風控機制。

由於疫情變化快速,4月起本土確診和隔離人數大幅增加,衍生防疫險核保和理賠爭議,金管會表示,已要求保險公司加派人力儘速辦理核保和續保,對外妥善說明核保處理原則,並應指派專人提供防疫保單相關諮詢和爭議處理服務。

針對近期防疫保單爭議,金管會重申5大立場,第一,保險公司受理民眾要保書後,基於風控機制,對於被保險人進行核保綜合評估並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是屬於公司核保政策的一環。

第二,防疫保單多為定額保險,沒有「複保險條款」適用問題,因此防疫險一經核保完成,保險公司即應負保險責任。第三,數位新冠病毒健康證明可作為確診理賠證明文件,以紓解醫院量能、保障民眾就醫權益。

第四,配合防疫政策調整,金管會已請保險公會研擬相關理賠指引。第五,居家隔離措施增列「0+7」新制後,民眾若維持「3+4」, 受有隔離處分且有隔離事實,保險公司就應理賠。

金管會指出,保險局已函請保險公司針對承作防疫保單情形及對公司財務面影響向董事會提具專案報告,若因防疫保單使公司財務出現損失、有辦理增資必要時,應儘速提報董事會討論並提出因應策略,金管會將持續緊盯保險公司財務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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